美国国会通过了密苏里妥协案。
密苏里妥协案(1820 年 3 月 3 日)是一项美国联邦立法,通过承认密苏里州为奴隶州和缅因州为自由州,以换取禁止在剩余的路易斯安那购买土地上实行奴隶制的立法,阻止了北方永久禁止奴隶制扩张的企图3630平行线以北。美国第 16 届国会于 1820 年 3 月 3 日通过了该法案,詹姆斯·门罗总统于 1820 年 3 月 6 日签署了该法案。早些时候,1819 年 2 月,来自纽约的民主共和党(杰斐逊共和党)众议员詹姆斯·塔尔马奇(James Tallmadge Jr.),对密苏里州的建州请求提交了两项修正案,其中包括对奴隶制的限制。南方人反对任何对奴隶制施加联邦限制的法案,并认为这是宪法规定的州问题。然而,由于参议院在辩论开始时平分秋色,两院都拥有 11 个州,承认密苏里州为奴隶州将给南方带来优势。包括联邦党人和民主共和党人在内的北方批评者反对将奴隶制扩大到路易斯安那购买领土,理由是五分之三规则的宪法不平等,这使得南方在联邦政府中的代表权来自一个州的奴隶人口。
北方的杰斐逊共和党人热切地认为,对宪法的严格解释要求国会在平等主义的基础上采取行动限制奴隶制的蔓延。 “[北方]共和党人的反奴隶制论点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平等主义的道德。” “宪法[说北部杰斐逊主义者],经过严格解释,为创始一代的儿子们提供了加速[废除奴隶制]的法律工具,包括拒绝承认更多的奴隶州。”当自由土壤缅因州提供其请愿书后,参议院迅速将缅因州和密苏里州的法案联系起来,使缅因州成为密苏里州作为奴隶州进入联邦的条件。伊利诺伊州参议员 Jesse B. Thomas 添加了一项妥协条件,将奴隶制排除在 36 30' 平行线以北路易斯安那购地的所有剩余土地之外。联合措施在参议院获得通过,但在众议院被支持自由密苏里州的北方代表否决。肯塔基州众议院议长亨利克莱为了打破僵局,将参议院的法案分开。克莱和他赞成妥协的盟友成功地向半数反对限制主义的众议院南方人施压,让他们服从托马斯附带条件的通过,并操纵一些限制主义的北方人默许支持密苏里州作为奴隶州。 1819 年 3 月 4 日,第 15 届国会的密苏里问题以僵局告终,众议院维持其北部反奴隶制立场,而参议院则阻止了奴隶制受限的州地位。
密苏里妥协案引起了很大争议,许多人担心该国已被合法地划分为界线。堪萨斯内布拉斯加州法案在 1854 年有效地废除了该法案,最高法院在 Dred Scott v. Sandford (1857) 中宣布该法案违宪,这两者都加剧了奴隶制的紧张局势,并助长了美国内战。妥协既推迟了内战,又播下了种子。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的写作同时预测它所划定的界限有一天会撕裂联盟。 40年后,南北将沿着3630度平行线分道扬镳,血战四年。
美国国会是美国联邦政府的立法机构。它是两院制的,由下半身为众议院和上半身为参议院组成。国会在华盛顿特区的美国国会大厦举行会议。参议员和众议员均通过直接选举产生,但参议院的空缺可由州长任命填补。国会有 535 名投票成员:100 名参议员和 435 名代表。美国副总统只有在参议员平分的情况下才能在参议院投票。众议院有六名无投票权的议员。目前,国会每届任期两年,从隔年一月开始。选举在每个偶数年的选举日举行。众议院议员由国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 1929 年的《重新分配法案》规定,他们在单一成员选区或选区中由得票最多者选举产生,并且国会选区每十年使用美国人口普查结果按人口分配给各州,前提是每个州都有至少一名国会代表。每位参议员都是在本州选举产生的,任期六年,任期交错,因此每两年约有三分之一的参议院议员参加选举。每个州,无论人口或大小,都有两名参议员,因此目前,50 个州有 100 名参议员。
美国宪法第一条要求国会议员必须年满 25 岁(众议院)或至少 30 岁(参议院),已成为美国公民七年(众议院)或九年(参议院)年,并成为他们所代表的州的居民。两院议员可无限次竞选连任。
国会由美国宪法创立,于 1789 年首次召开会议,取代了联邦国会的立法职能。尽管没有法律规定,但实际上自 19 世纪以来,国会议员通常隶属于两大政党之一,即民主党或共和党,很少有第三方或无党派的独立人士。在后者的情况下,不隶属于政党并不意味着这些成员无法与政党成员进行核心会议。成员也可以随时更换政党,尽管这种情况很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