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尼托巴法案》获得皇家批准,为曼尼托巴省在 7 月 15 日成为加拿大的一个省铺平了道路。
皇家同意是君主直接或通过代表君主行事的官员正式批准立法机关行为的方法。在某些司法管辖区,皇家同意相当于颁布,而在其他司法管辖区,这是一个单独的步骤。在现代君主立宪制下,皇室同意被认为只是一种形式。即使在英国、挪威和列支敦士登等国家,理论上仍然允许其君主不同意法律,但君主几乎从不这样做,除非是在严重的政治紧急情况下或根据政府的建议。虽然欧洲君主曾经经常行使通过拒绝皇室同意来否决的权力,但这种情况自 18 世纪以来非常罕见。
皇家同意通常与精心制作的仪式有关。在英国,君主可以亲自出现在上议院,也可以任命上议院专员,他们为此目的在威斯敏斯特宫举行的仪式上宣布已获得皇室同意。然而,王室的同意通常通过专利书授予较少仪式。在其他国家,例如澳大利亚,总督(作为君主的代表)有权解散议会并签署法案。在加拿大,总督可以亲自在参议院举行的仪式上表示同意,也可以通过书面声明通知议会同意该法案。
1870 年马尼托巴法案(法语:Loi de 1870 sur le Manitoba)是加拿大议会的一项法案,也是加拿大宪法的一部分,规定将马尼托巴省接纳为加拿大的第五个省。 1870 年 5 月 12 日,该法案还继续执行《鲁珀特地和西北地区临时政府法案》,该法案在 7 月将英国的鲁珀特地和西北地区并入加拿大后与加拿大合并1870 年 15 月 15 日。
为了缓和紧张局势,该法案标志着联邦政府与红河殖民地人民(尤其是梅蒂斯人)之间的自决斗争的合法解决,该斗争始于 1870 年加拿大购买鲁珀特的土地。许多谈判和这一行为引发了起义,其中一些至今仍未平息。争论的一个领域是梅蒂斯人不熟悉法律的执行,以及行为和金钱的概念——这导致许多梅蒂斯人被骗出本应属于他们的土地。虽然该法案包括对该地区梅蒂人的保护,但这些保护并未完全实现,并导致许多梅蒂人离开该省前往西北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