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马歇尔·哈兰二世,美国律师和法学家(1971 年逝世)

约翰·马歇尔·哈兰(1899 年 5 月 20 日 - 1971 年 12 月 29 日)是一位美国律师和法学家,1955 年至 1971 年担任美国最高法院副法官。哈兰通常被称为约翰·马歇尔·哈兰二世,以区别于他的祖父约翰·马歇尔·哈兰 (John Marshall Harlan),1877 年至 1911 年在最高法院任职。

哈兰是上加拿大学院和爱普比学院的学生,然后是普林斯顿大学的学生。获得罗德奖学金后,他在牛津大学贝利奥尔学院学习法律。 1923 年回到美国后,哈伦在纽约法学院学习期间在 Root, Clark, Buckner & Howland 律师事务所工作。后来,他担任纽约南区的美国助理检察官和纽约特别助理总检察长。 1954 年,哈伦被任命为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一年后,在罗伯特·杰克逊大法官去世后,德怀特·艾森豪威尔总统提名哈伦为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哈伦经常被描述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成员。沃伦法院的保守派。他主张司法机构的作用有限,并指出最高法院不应被视为“改革运动的一般避风港”。总的来说,哈兰比他在法院的许多同事更严格地遵守先例,也更不愿意推翻立法。他强烈反对公司成立学说,该学说认为联邦权利法案的规定适用于州政府,而不仅仅是联邦。同时,他主张对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进行广泛解释,认为它保护了美国宪法中未明确提及的广泛权利。哈兰大法官于 1971 年 9 月 23 日从最高法院退休时病重。三个月后,即 1971 年 12 月 29 日,他死于脊椎癌。哈兰退休后,尼克松总统任命威廉伦奎斯特接替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