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制宪会议在费城正式召开,获得了七个州的法定人数。

制宪会议于 1787 年 5 月 25 日至 9 月 17 日在费城举行。尽管该会议旨在修改邦联条例下的州联盟和第一个政府制度,但其许多支持者的意图从一开始,首席其中包括弗吉尼亚的詹姆斯麦迪逊和纽约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他们的目标是创建一个新的政府框架,而不是修复现有的政府框架。代表们选举弗吉尼亚州的乔治·华盛顿担任大会主席,他是美国独立战争后期(1775-1783 年)中大陆军的前总司令和更强大的国家政府的支持者。大会的结果是制定了美国宪法,使大会成为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事件之一。

大会在费城旧宾夕法尼亚州议会大厦(现称为独立厅)举行。当时,该大会并未被称为制宪大会。它当时被称为联邦会议、费城会议或费城大会议。大多数代表也没有打算起草新宪法。许多人认为公约的目的是讨论和起草对现有邦联条款的改进,否则不会同意参加。然而,一旦大会开始,大多数代表——尽管不是全部——普遍同意目标将是一个新的政府体系,而不仅仅是一个修订版的邦联条例。

提出并讨论了几个大致的大纲,其中最著名的是詹姆斯麦迪逊的弗吉尼亚计划和威廉帕特森的新泽西计划。弗吉尼亚计划被选为新政府的基础,代表们很快就具有三个部门(立法、行政和司法)的联邦政府的总体蓝图以及每个部门的基本作用达成了共识。然而,对分支机构的具体设计和权力的分歧将进展推迟了数周,并威胁到大会的成功。最具争议的争议涉及立法机关,特别是参议院作为两院制国会上议院的组成和选举程序;以及比例代表制是由一个州的地理还是由它的人口来定义的。行政长官的角色也引起了激烈的争论,包括行政权是由三人三分制,还是由一位被称为总统的行政长官行使权力的关键问题;如何选举总统;总统任期的长度和允许的任期数;哪些罪行应该被弹劾;法官应该由立法机关还是行政机关选择。最后,奴隶制也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代表们争论是否加入逃亡奴隶条款;是否允许废除奴隶贸易;以及是否按比例代表计算奴隶。大会期间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决定这些问题上。

进展缓慢,直到 7 月中旬,康涅狄格妥协案解决了足够多的挥之不去的争论,让细节委员会起草的草案获得接受。尽管在接下来的几周内进行了更多修改和妥协,但该草案的大部分内容都可以在宪法的最终版本中找到。在对几个问题进行了辩论和解决之后,风格委员会在 9 月初制作了最终版本。 1787 年 9 月 17 日,代表们投票表决,刻在羊皮纸上供印刷,并由 55 名代表中的 39 名签署。完成的拟议宪法随后向公众发布,开始辩论和批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