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裁定,数百万移民的历史门户埃利斯岛主要位于新泽西州,而不是纽约州。
埃利斯岛是纽约港的一个联邦拥有的岛屿,位于美国纽约州和新泽西州境内,是美国最繁忙的移民检查和处理站。从 1892 年到 1954 年,根据联邦法律,将近 1200 万抵达纽约港和新泽西港的移民在那里接受了处理。今天,它是自由女神像国家纪念碑的一部分,公众只能乘坐渡轮前往。岛的北侧是主楼的所在地,现在是国家移民博物馆。岛的南侧,包括埃利斯岛移民医院,仅通过导游向公众开放。
19 世纪,埃利斯岛是吉布森堡的所在地,后来成为海军杂志。第一个检查站于 1892 年开放,并于 1897 年被大火烧毁。第二个检查站于 1900 年开放,并设有医疗检疫和处理移民的设施。 1924 年后,埃利斯岛主要用作移民拘留中心。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它的设施也被美军用来拘留战俘。移民站关闭后,这些建筑衰落了几年,直到 1976 年才部分重新开放。主楼和相邻的建筑于 1990 年进行了全面翻修。
27.5 英亩(11.1 公顷)的岛屿在 1890 年代后期至 1930 年代期间因土地开垦而大大扩展。新泽西州和纽约州之间的管辖权纠纷一直持续到 1998 年美国最高法院在新泽西州诉纽约案中作出裁决。
美国最高法院(SCOTUS)是美国联邦司法机构中的最高法院。它对所有涉及联邦法律的联邦和州法院案件拥有最终的和很大程度上自由裁量的上诉管辖权,以及对范围狭窄的案件的原始管辖权,特别是“所有影响大使、其他公共部长和领事的案件,以及那些一个国家应为缔约方。”法院拥有司法审查权,即因违反宪法规定而使法规无效的能力。它还能够取消违反宪法或成文法的总统指令。但是,它只能在其具有管辖权的法律领域内的案件的背景下采取行动。法院可以裁决具有政治色彩的案件,但裁定它无权裁决不可审理的政治问题。
根据美国宪法第三条设立,最高法院的组成和程序最初是由第一届国会通过 1789 年的司法法案确立的。后来由 1869 年的司法法案规定,最高法院由首席大法官组成美国和八名副法官。每位大法官都有终身任期,这意味着他们将一直留在法院,直到他们去世、退休、辞职或被免职。当出现空缺时,总统在参议院的建议和同意下任命新的法官。每位法官在决定法院审理的案件时都有一票。当多数时,首席大法官决定由谁撰写法院意见;否则,多数派中最高级别的法官会分配撰写意见的任务。
法院在华盛顿特区的最高法院大楼开会。其执法部门是最高法院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