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7 年的奥匈妥协(“妥协”)是通过建立奥匈帝国的第 12 号法案产生的。

1867 年的奥匈妥协(德语:Ausgleich,匈牙利语:Kiegyezés)建立了奥匈帝国的双重君主制。妥协只是部分地重建了匈牙利王国在 1848 年之前的主权和地位,与奥地利帝国分离,但不再受制于奥地利帝国。妥协结束了弗朗茨约瑟夫在 1848 年匈牙利革命后对匈牙利长达 18 年的军事独裁和专制统治。匈牙利王国的领土完整得到恢复。该协议还恢复了匈牙利王国历史悠久的旧宪法。匈牙利政治领导人在谈判期间有两个主要目标。一是恢复匈牙利国家在 1848 年匈牙利革命后失去的传统地位(法律和政治)。二是恢复 1848 年革命议会的一系列改革法律,这些法律基于匈牙利建立现代公民和政治权利、经济和社会改革的 12 点。甚至匈牙利革命议会的四月法(基于第 9 点和第 10 点的法律除外)由弗朗西斯约瑟夫恢复。

根据妥协,哈布斯堡家族的土地被重组为奥地利帝国和匈牙利王国之间的真正联盟,由一个单一君主领导,他在帝国的奥地利半部担任奥地利皇帝,并作为国王匈牙利王国的匈牙利。 Cisleithanian(奥地利)和Transleithanian(匈牙利)州由独立的议会和总理管理。两国实行统一的外交和国防政策。出于这些目的,外交和国防部的“共同”部保持在君主的直接权力之下,第三部仅负责为这两个“共同”投资组合提供资金。

在 1848 年革命之前,匈牙利与奥地利的关系是个人结合,而在 1867 年妥协之后,她的地位降低为真正结合的伙伴关系。因此,该妥协被广泛认为是对匈牙利重要利益和匈牙利社会 1848 年改革成果的背叛。妥协方案在匈牙利族选民中仍然非常不受欢迎:匈牙利族在匈牙利议会选举中普遍不支持执政的自由党。因此,奥匈妥协以及奥匈帝国本身在政治上的维持,主要是由于支持妥协的执政自由党在匈牙利王国少数民族选民中的受欢迎程度。

根据奥地利皇帝弗朗茨约瑟夫一世的说法,“我们三个人达成了协议:Deák、Andrássy 和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