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在 Shelley v. Kraemer 案中裁定,禁止向黑人和其他少数族裔出售房地产的契约在法律上是不可执行的。

Shelley v. Kraemer, 334 U.S. 1 (1948),是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个里程碑式案件,推翻了种族限制性住房契约。

这起案件是在一个非裔美国人家庭在圣路易斯购买了一所房子后发生的,该房子受到限制性契约的约束,禁止“黑人或蒙古族人”占用该房产。购买在法庭上受到邻近居民的质疑,并在前往美国最高法院上诉之前被密苏里州最高法院阻止。

在其他五位参与法官的多数意见中,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弗雷德文森推翻了该公约,认为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禁止执行具有种族限制的住房公约。文森认为,私人当事方可以遵守种族限制公约的条款,但该公约的司法执行符合国家行为,因此受到平等保护条款的禁止。

美国最高法院(SCOTUS)是美国联邦司法机构中的最高法院。它对所有涉及联邦法律的联邦和州法院案件拥有最终的和很大程度上自由裁量的上诉管辖权,以及对范围狭窄的案件的原始管辖权,特别是“所有影响大使、其他公共部长和领事的案件,以及那些一个国家应为缔约方。”法院拥有司法审查权,即因违反宪法规定而使法规无效的能力。它还能够取消违反宪法或成文法的总统指令。但是,它只能在其具有管辖权的法律领域内的案件的背景下采取行动。法院可以裁决具有政治色彩的案件,但裁定它无权裁决不可审理的政治问题。

根据美国宪法第三条设立,最高法院的组成和程序最初是由第一届国会通过 1789 年的司法法案确立的。后来由 1869 年的司法法案规定,最高法院由首席大法官组成美国和八名副法官。每位大法官都有终身任期,这意味着他们将一直留在法院,直到他们去世、退休、辞职或被免职。当出现空缺时,总统在参议院的建议和同意下任命新的法官。每位法官在决定法院审理的案件时都有一票。当多数时,首席大法官决定由谁撰写法院意见;否则,多数派中最高级别的法官会分配撰写意见的任务。

法院在华盛顿特区的最高法院大楼开会。其执法部门是最高法院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