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了《集束弹药公约》。

《集束弹药公约》(CCM)是一项国际条约,禁止所有使用、转让、生产和储存集束炸弹,这是一种在一个区域内散布子弹药(“炸弹”)的爆炸性武器。此外,《公约》建立了一个框架,以支持受害者援助、污染场地清理、降低风险教育和库存销毁。该公约于 2008 年 5 月 30 日在都柏林通过,并于 2008 年 12 月 3 日在奥斯陆开放供签署。它于 2010 年 8 月 1 日生效,在 30 个州批准六个月后。截至 2022 年 2 月,共有 123 个国家致力于实现公约的目标,其中 110 个国家已批准公约,13 个国家已签署公约但尚未批准。批准公约的国家将有义务“从不在任何情况下":

该条约允许某些类型的武器带有子弹药,这些子弹药不具有不分青红皂白的区域影响或与集束弹药具有相同的未爆弹药风险。允许的武器必须包含少于十个子弹药,每个子弹药的重量必须超过 4 公斤(8.8 磅),并且每个子弹药必须具有探测和攻击单个目标物体的能力,并包含电子自毁和自失能机制。包含所有单独重量至少为 20 公斤(44 磅)的子弹药的武器也不包括在内。可以获取和保留数量有限的违禁武器和子弹药,用于培训和开发探测、清除和销毁技术和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