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总理伊扎克·拉宾和巴解组织领导人亚西尔·阿拉法特签署和平协议,授予加沙地带和杰里科自治权。
奥斯陆一号协议或奥斯陆一号,正式名称为《关于临时自治安排的原则宣言》或简称《原则宣言》(DOP),是在 1993 年试图建立一个框架,以解决持续的以巴冲突.这是以色列政府与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巴解组织)之间的第一个面对面协议。
关于该协议的谈判是 1991 年马德里会议的产物,在挪威奥斯陆秘密进行,由 Fafo 研究所主办,并于 1993 年 8 月 20 日完成;奥斯陆协定随后于 1993 年 9 月 13 日在华盛顿特区举行的公开仪式上正式签署,巴解组织主席亚西尔·阿拉法特、以色列总理伊扎克·拉宾和美国总统比尔·克林顿在场。这些文件本身由巴解组织的马哈茂德·阿巴斯、以色列的外交部长西蒙·佩雷斯、美国的美国国务卿沃伦·克里斯托弗和俄罗斯的外交部长安德烈·科济列夫签署。
该协议规定建立一个巴勒斯坦临时自治政府,即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PNA)。巴勒斯坦权力机构将负责管理其控制下的领土。协议还要求以色列国防军(IDF)从加沙地带和约旦河西岸的部分地区撤出。
预计这种安排将持续五年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将谈判一项永久协议(不迟于 1996 年 5 月开始)。在此期间,耶路撒冷、巴勒斯坦难民、以色列定居点、安全和边界等剩余问题将成为“永久地位谈判”的一部分。
1993年8月,各代表团达成协议,佩雷斯在访问奥斯陆时秘密签署。在相互承认的信件中,巴解组织承认以色列国并承诺拒绝暴力,以色列承认巴解组织是巴勒斯坦人民的代表和谈判伙伴。亚西尔阿拉法特获准返回巴勒斯坦被占领土。 1995 年,奥斯陆 I 协议紧随其后的是奥斯陆 II。
总理或总理是政府行政部门的内阁首脑和部长的领袖,通常采用议会制或半总统制。在这些制度下,总理不是国家元首或君主,而是政府首脑,通常在民主君主立宪制的君主之下或在共和政体的总统之下任职。
在以威斯敏斯特制度为基础的议会制度中,首相是政府的首席和实际首脑,也是行政部门的首脑。在这样的系统中,国家元首或其官方代表(例如,君主、总统、总督)通常持有主要是礼仪性的职位,尽管通常具有后备权力。
在一些总统制下,例如韩国和秘鲁,总理是内阁的领导人或最高级别的成员,而不是政府首脑。
在许多制度中,总理选择并可能解雇其他内阁成员,并将职位分配给政府内部的成员。在大多数系统中,总理是内阁的主要成员和主席。在少数制度中,特别是在半总统制中,总理是被任命管理公务员和执行国家元首指令的官员。
今天,总理经常(但不总是)是立法机关或其下议院的成员,并被期望与其他部长一起确保法案通过立法机关。在一些君主制中,君主也可以在未经议会批准的情况下行使行政权力(称为皇家特权)。
除了担任政府首脑外,担任首相可能还需要担任其他角色或职位——例如,英国首相同时也是财政部第一长和公务员部长。在某些情况下,总理可能会选择担任额外的部长职位(例如,当该职位对该政府的任务至关重要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温斯顿丘吉尔也是国防部长(尽管当时没有国防部)。另一个例子是以色列第三十四届政府(2015-2019 年),当时本雅明·内塔尼亚胡曾担任总理兼通讯、外交、区域合作、经济、国防和内政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