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 年俄罗斯宪法通过(儒略历的 4 月 23 日)。
1906 年的俄罗斯宪法指的是对 1832 年俄罗斯帝国基本法的重大修订,它将以前的专制国家转变为皇帝第一次同意与议会分享其专制权力的国家。它于 5 月 6 日颁布 [O.S. 4 月 23 日] 1906 年,第一届国家杜马开幕前夕。这部有史以来第一部俄罗斯宪法是对早期基本法的修订,该法已于 1832 年作为《俄罗斯帝国法典》(俄语:Свод законов Российской империи,1917 年之前的俄语正字法:Сводъ законовъ Россійской имперіи)出版。它是在 1905 年俄国革命期间授予的,是帝国政府为保护自己的存在和防止帝国解体而做出的最后努力。
新宪法规定俄罗斯议会实行两院制,未经其批准,俄罗斯不得制定任何法律。该立法机构由上议院(即国务院)和下议院(即国家杜马)组成。上议院的一半成员由沙皇任命,而另一半则由各种政府、教职和商业利益集团选举产生。下议院的成员将由俄罗斯人民的不同阶层通过复杂的间接选举方案选出——该系统被加权以确保有产阶级的最终优势。虽然杜马拥有立法权和质询沙皇大臣的权利,但它无法控制他们的任命或罢免,而这仅由君主保留。除非皇帝主动,否则它也不能改变宪法。沙皇保留对立法的绝对否决权,以及以任何他认为合适的理由随时解散杜马的权利。皇帝也有权在杜马缺席期间发布法令——尽管如果在两个月内没有得到新议会的批准,这些法令将失去效力。
这份宪章是在胁迫下授予的,尼古拉斯痛恨它对他权力的限制,他在加冕典礼上发誓要把权力传给他的儿子。 He dismissed the First and Second Dumas when they proved "unsatisfactory" to him, and unilaterally altered the election statutes (in violation of the constitution) to ensure that more landed persons would be elected to future Dumas.尽管由此产生的第三届和第四届杜马被证明更为持久,但他们仍然与沙皇及其政府就国家政策的总体方向以及俄罗斯国家的基本性质发生争执。最终,随着 1917 年俄国革命的爆发,杜马在促成沙皇退位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这反过来又导致了君主制的废除和克伦斯基领导下的俄罗斯临时政府上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