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利夫斯公爵约翰三世(卒于 1539 年)

约翰三世,克利夫斯公爵和马克伯爵(约翰三世,克利夫斯公爵;约翰一世,于利希-贝格公爵;德语:Johann III der Friedfertige, Herzog von Jülich-Kleve-Berg;1490 年 11 月 10 日 - 1538 年 2 月 6 日或1539),被称为和平的约翰,是约翰二世的儿子,克利夫斯公爵和黑森州的玛蒂尔德,亨利三世的女儿,上黑森州的领主。约翰三世于 1521 年成为于利希-克利夫斯-贝格联合公国的摄政王,和 1528 年的拉文斯堡勋爵。

约翰代表了一种补偿的态度,它在新教改革时期的两次忏悔之间寻求一种通过媒体,一种中间道路。尽管其他人可能会这么想,但并非所有日耳曼王室都是路德宗新教徒。事实上,在克利夫斯宫廷中真正有影响力的是伊拉斯谟。他的许多手下都是这位受过良好教育的荷兰学者和神学家的朋友和追随者。当约翰公爵决定写一份教会法规清单时,伊拉斯谟是公爵亲自去咨询和批准的第一个人。

约翰公爵有一种平衡的本能,正如他将大女儿西比尔嫁给萨克森的约翰弗雷德里克时所表现的那样。约翰弗雷德里克后来继续领导施马尔卡尔登联盟。在许多方面,克利夫斯的约翰宫廷非常适合抚养女王。它从根本上是自由主义的,但思想很严肃,有神学倾向,并且具有深刻的 Erasmian 风格,就像阿拉贡的凯瑟琳宫廷曾经那样。他的女儿安妮就是在这个法庭上长大的。安妮将继续与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结婚,成为他的第四任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