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ert Goff,Chieveley 的 Baron Goff,英国律师和法官(2016 年逝世)
Robert Lionel Archibald Goff,Chieveley 的 Baron Goff,(1926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6 年 8 月 14 日)是一名英国大律师和法官,曾担任普通上诉法院高级法官,相当于今天的最高法院院长。他以将不当得利确立为英国法律的一个分支而闻名,他被安德鲁·伯罗斯描述为“现代最伟大的法官”。 Goff 是 Goff & Jones 的原合著者,该书是关于赔偿和不当得利的主要英国法律教科书,于 1966 年首次出版。他在 1951 年至 1975 年期间担任商业大律师,之后开始了他的法官职业生涯。 1986年,他被任命为上议院司法委员会成员。
戈夫出生在他母亲位于苏格兰珀斯郡的家中,并在英格兰汉普郡长大。他在牛津新学院获得了一席之地,但于 1944 年 12 月被征召并在意大利的苏格兰卫队服役,直到 1948 年 10 月前往牛津。他在那里获得了一等法学学位,三周后他获得了法学学位。考试成绩被牛津大学提供奖学金。他接受了这个条件,条件是他可以先被叫到酒吧。他于 1951 年被任命为内殿的律师,并于 1952 年被任命为牛津大学林肯学院的研究员和导师,并于 1952 年担任大学法学讲师。他于 1991 年至 2001 年担任牛津大学高级管家。
作为少数早期由学者转为法官的人之一,戈夫长期以来一直主张对法律学者和法官的作用采取互补的观点。在这方面,前上诉大法官斯蒂芬汤姆林森爵士表示,“没有任何法官比罗伯特做得更多,以确保法律学术评论员的观点现在定期为我们上级法院的决策提供参考”。在他的一生中,他对与外国律师和法官分享观点产生了兴趣。由于在英国和德国的法官之间架起桥梁,戈夫被授予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一等)功绩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