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mes T. Rapier,美国律师和政治家(卒于 1883 年)
詹姆斯·托马斯·拉皮尔(James Thomas Rapier,1837 年 11 月 13 日-1883 年 5 月 31 日)是重建时期阿拉巴马州的政治家。他曾在阿拉巴马州担任美国代表,任期从 1873 年到 1875 年。他在阿拉巴马州自由出生,在加拿大上学并在苏格兰获得法律学位,然后被田纳西州的律师录取。Rapier 是全国知名的在共和党中担任第 43 届国会七名黑人之一。他在 1874 年为通过 1875 年的《民权法案》而工作,该法案保证平等进入公共场所,直到 1883 年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其违宪。这是在 1957 年民权法案通过之前颁布的最后一部联邦民权法. 部分法律在 1964 年的民权法案和 1968 年的民权法案中被重新通过。
拉皮尔于 1837 年在阿拉巴马州的佛罗伦萨自由出生,父亲是当地富有的理发师约翰·H·拉皮尔和他的妻子。他们是有色人种的自由人。他有三个哥哥。他的父亲于 1829 年获得解放;他的母亲出生在马里兰州巴尔的摩的一个自由黑人家庭。她于 1841 年去世,当时拉皮尔四岁。
1842 年,詹姆斯和他的兄弟小约翰前往田纳西州的纳什维尔,与他们的祖母莎莉托马斯住在一起。在那里,他们就读于一所为非裔美国儿童开设的学校,并学会了阅读和写作。
1856 年,拉皮尔与他父亲的同父异母兄弟亨利·托马斯(Henry Thomas)一起前往加拿大,后者定居在安大略省的巴克斯顿,这是一个主要由非裔美国人组成的全黑人社区。它是在苏格兰裔美国长老会传教士威廉·金牧师的帮助下开发的。金购买了土地(经加拿大政府批准),用于安置在奴隶制年代通过地下铁路逃到加拿大的美国黑人难民。非裔美国人正在建设一个繁荣的社区,而 Rapier 的叔叔在那里拥有财产。拉皮尔就读于备受推崇的巴克斯顿教会学校,接受古典教育。他分三个阶段接受高等教育,1856年首先在多伦多的一所师范学校获得教师学位。他前往苏格兰在格拉斯哥大学学习。回到加拿大后,他在蒙特利尔学院完成了法律学位,并获得了律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