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领地和俄克拉荷马领地合并组成俄克拉荷马州,成为美国的第 46 个州。
俄克拉荷马领地是美国的一个有组织的合并领土,从 1890 年 5 月 2 日到 1907 年 11 月 16 日一直存在,当时它根据新宪法与印第安领地合并,并作为俄克拉荷马州加入联邦。
1890 年的俄克拉荷马州有机法案将印度领土的西半部和被称为无人区的地带划入俄克拉荷马州领土。新领土的保留地随后在 1890 年、1891 年和 1893 年的一系列土地上开放给定居点。
建立领土时划定了七个县。他们最初是按编号指定的,最终成为洛根县、克利夫兰县、俄克拉荷马县、加拿大县、翠鸟县、佩恩县和海狸县。 1893 年的土地运行导致增加了凯、格兰特、伍兹、加菲尔德、诺布尔和波尼县。通过解决与德克萨斯州的边界争端,该领土获得了一个额外的县,今天该县分为格里尔、杰克逊、哈蒙和贝克汉姆县的一部分。
Indian Territory 和 Indian Territories 这两个术语通常描述了美国政府为搬迁拥有作为主权独立国家的土地的土著所有权的美洲原住民而留出的不断变化的土地区域。一般来说,部落在 1803 年割让他们占领的土地以换取土地赠款。印第安领土的概念是美国联邦政府 18 世纪和 19 世纪印第安人迁移政策的结果。美国内战(1861-1865)后,美国政府的政策是同化政策之一。
印第安保护区一词描述了在美国独立战争(1775-1783 年)之前,英国人为阿巴拉契亚山脉和密西西比河之间的土著部落留出的土地。
印度领土后来指的是一个无组织的领土,其一般边界最初是由 1834 年的《非交往法》确定的,并且是密苏里州获得国家地位后密苏里州领土其余部分的继承者。随着国会通过了各种组织法以创建美国的合并领土,印度领土的边界缩小了。 1907 年俄克拉荷马州授权法案通过合并俄克拉荷马领地和印第安领地创建了单一的俄克拉荷马州,结束了无组织、无合并的独立印第安领地的存在。在俄克拉荷马州成立之前,从 1890 年起,印第安领地由切罗基、乔克托、奇克索、克里克和塞米诺尔部落及其领地组成。
印度保留地仍在美国各州的边界内,但在很大程度上不受州管辖。印度国家一词用于表示在土著民族控制下的土地,包括印第安保留地、俄克拉荷马部落统计区的信托土地,或者更随意地描述大量美洲土著居住的任何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