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11 月 15 日的爆炸事件之后,2003 年伊斯坦布尔爆炸事件的第二天发生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摧毁了汇丰银行的土耳其总部和英国领事馆。

2003 年伊斯坦布尔爆炸案是 200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 日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的四个不同地点引爆的装有炸弹的卡车进行的一系列自杀式袭击。

11 月 15 日,两枚卡车炸弹被引爆,一枚于当地时间上午 9 点 30 分左右(UTC+2.00)在伊利的贝特以色列犹太教堂前引爆,另一枚于上午 9 点 34 分左右在贝约卢的尼夫沙洛姆犹太教堂前引爆。由于这些爆炸事件,包括袭击者在内的 28 人死亡,300 多人受伤。第一次袭击发生五天后,即 11 月 20 日,上午 10:55 左右对英国总领事馆和上午 11:00 左右在贝克塔的汇丰银行总部实施了两次不同的袭击,再次使用卡车炸弹。在第二轮袭击中,31人丧生,450多人受伤。总共有 59 人死亡,其中包括四名自杀式炸弹袭击者,超过 750 人在爆炸中受伤。

袭击发生后展开的调查确定,基地组织策划了爆炸事件。刑事案件从 69 名被告开始,并在 2004 年 2 月增加了 76 名被告,涉及 2007 年 4 月结束的袭击事件,对 49 名被告判处不同时期的监禁,其中 7 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据称,该武装组织高层的一些人在袭击发生后逃往伊拉克并在那里死亡,而一部分人则被安全部队俘虏。因最高上诉法院推翻了初审的部分判决而重审后,16名被告人未被判处有期徒刑。

11 月 15 日是公历一年中的第 319 天(闰年的第 320 天);距离年底还有 46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