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公约》在匈牙利布达佩斯签署。

《网络犯罪公约》,也称为《布达佩斯网络犯罪公约》或《布达佩斯公约》,是第一个旨在通过协调国家法律、改进调查技术和加强国家间合作来解决互联网和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的国际条约。它由欧洲委员会在法国斯特拉斯堡起草,欧洲委员会观察员国加拿大、日本、菲律宾、南非和美国积极参与。

该公约及其解释性报告于 2001 年 11 月 8 日由欧洲委员会部长委员会第 109 届会议通过。它于 2001 年 11 月 23 日在布达佩斯开放供签署,并于 2004 年 7 月 1 日生效。截至 2020 年 12 月,已有 65 个国家批准了该公约,另有 4 个国家签署了该公约但未批准该公约。自该公约生效以来,巴西和印度等重要国家以未批准为由拒绝通过该公约参与其起草。俄罗斯反对该公约,称收养将侵犯俄罗斯主权,并且通常拒绝在与网络犯罪有关的执法调查中合作。它是第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多边监管网络犯罪文书。自 2018 年以来,在网络犯罪激增之后,印度一直在重新考虑其对公约的立场,尽管对与外国机构共享数据的担忧仍然存在。2006 年 3 月 1 日,《网络犯罪公约附加议定书》生效。已批准附加议定书的国家必须将通过计算机系统传播种族主义和仇外材料以及出于种族主义或仇外心理动机的威胁和侮辱定为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