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坚合众国对苏丹实施经济制裁,以应对苏丹侵犯本国公民的人权,以及向中东和东非的伊斯兰极端组织提供物质和政治援助。

苏丹的人权记录受到广泛谴责。一些人权组织记录了苏丹政府过去几年在奥马尔·巴希尔统治下实施的各种虐待和暴行。美国国务院 2009 年的人权报告指出了对政府和民兵组织侵犯人权的严重关切。死刑,包括钉在十字架上,被用于许多罪行。 2019 年 9 月,苏丹政府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签署协议,在喀土穆设立联合国人权办事处,并在达尔富尔、青尼罗河、南科尔多凡州和东苏丹设立外地办事处。 2020 年 7 月,在 20192021 年苏丹向民主过渡期间,司法部长纳斯里丁·阿卜杜勒巴里表示,“所有侵犯苏丹人权的法律”都将被废除,为此,议会于 2020 年 7 月上旬通过了一系列法律。

经济制裁是一个或多个国家对目标自治国家、团体或个人实施的商业和经济处罚。经济制裁不一定是因为经济情况而实施的——它们也可能是针对各种政治、军事和社会问题而实施的。经济制裁可用于实现国内和国际目的。制裁的效力值得商榷——有很多失败——制裁可能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后果。经济制裁可能包括各种形式的贸易壁垒、关税和金融交易限制。禁运是类似的,但通常意味着更严厉的制裁。

禁运(来自西班牙的禁运,一般意义上的阻碍、阻碍等,贸易术语中的贸易禁令和法律术语中的字面“限制”)是部分或完全禁止与特定国家/地区的商业和贸易/州或一组国家。禁运被认为是强加国强加的强有力的外交措施,目的是从实施禁运的国家获得特定的国家利益结果。禁运通常被认为是贸易的法律壁垒,不要与通常被认为是战争行为的封锁相混淆。禁运可能意味着限制或禁止进出口、设定数量配额、征收特殊通行费、税收、禁止货运或运输车辆、冻结或扣押货物、资产、银行账户,限制特定技术或产品(高科技)的运输例如冷战期间的 CoCom。作为对禁运的回应,封闭经济或自给自足往往在遭受严重禁运的地区发展。因此,禁运的有效性与国际参与的程度和程度成正比。禁运可能是一些国家发展自给自足的机会。

自 1990 年代中期以来,联合国安理会 (UNSC) 的制裁往往针对个人和实体,这与前几十年的全面禁运形成鲜明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