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推翻了理查德·尼克松总统对战争权力决议的否决权,该决议限制总统权力在未经国会批准的情况下发动战争。

战争权力决议(也称为 1973 年战争权力决议或战争权力法案)(50 U.S.C. ch. 33)是一项联邦法律,旨在检查美国总统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将美国投入武装冲突的权力美国国会的。该决议以美国国会联合决议的形式获得通过。它规定总统只能通过国会宣战、“法定授权”或“因袭击美国、其领土或财产或其武装部队”。

战争权力决议要求总统在将武装部队投入军事行动后 48 小时内通知国会,并禁止武装部队在未经国会授权使用武力的情况下停留超过 60 天,并有 30 天的撤军期。 AUMF) 或美国宣战。该决议由众议院和参议院各三分之二通过,推翻了理查德尼克松总统的否决权。

据称,过去曾违反战争权力决议,例如,比尔·克林顿总统在 1999 年北约轰炸南斯拉夫期间违反了战争权力决议。国会已不批准所有此类事件,但没有任何事件导致对总统涉嫌违规采取任何成功的法律行动。

美国国会是美国联邦政府的立法机关。它是两院制的,由下半身为众议院和上半身为参议院组成。国会在华盛顿特区的美国国会大厦举行会议。参议员和众议员均通过直接选举产生,但参议院的空缺可由州长任命填补。国会有 535 名投票成员:100 名参议员和 435 名代表。美国副总统只有在参议员平分的情况下才能在参议院投票。众议院有六名无投票权的议员。目前,国会每届任期两年,从隔年一月开始。选举在每个偶数年的选举日举行。众议院议员由国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 1929 年的《重新分配法案》规定,他们在单一成员选区或选区中由得票最多者选举产生,并且国会选区每十年使用美国人口普查结果按人口分配给各州,前提是每个州都有至少一名国会代表。每位参议员都是在本州选举产生的,任期六年,任期交错,因此每两年约有三分之一的参议院议员参加选举。每个州,无论人口或大小,都有两名参议员,因此目前,50 个州有 100 名参议员。

美国宪法第一条要求国会议员必须年满 25 岁(众议院)或至少 30 岁(参议院),已成为美国公民七年(众议院)或九年(参议院)年,并成为他们所代表的州的居民。两院议员可无限次竞选连任。

国会由美国宪法创立,于 1789 年首次召开会议,取代了联邦国会的立法职能。尽管没有法律规定,但实际上自 19 世纪以来,国会议员通常隶属于两大政党之一,即民主党或共和党,很少有第三方或无党派的独立人士。在后者的情况下,不隶属于政党并不意味着这些成员无法与政党成员进行核心会议。成员也可以随时更换政党,尽管这种情况很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