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 年的法令颁布,贵族和神职人员对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二世施加了一系列规定。
1311年法令是英格兰王国贵族和神职人员对爱德华二世国王施加的一系列限制国王权力的规定。条例的 21 个签署者被称为上议院任命者,或简称为任命者。英国在苏格兰战争中的挫折,加上被认为是敲诈的皇家财政政策,为制定法令奠定了背景,在这些法令中,国王的行政特权在很大程度上被贵族委员会所占用。这些条例反映了 1250 年代后期牛津的规定和威斯敏斯特的规定,但与这些规定不同的是,这些条例对财政改革提出了新的关注,特别是将国王家庭的收入重新分配给国库。
与他们的构想同样重要的是其他问题,尤其是对国王最喜欢的皮尔斯·加维斯顿的不满,随后男爵将其逐出王国。爱德华二世只是在胁迫下接受了这些法令,随后为废除法令而进行了长期斗争,直到 1322 年圣职者领袖兰开斯特伯爵托马斯被处决后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