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和南宋之间的和平条约是在晋宋战争期间金使使访问宋朝时正式批准的。

《绍兴和议条约》(中文:绍兴和议;拼音:Shaoxīng Héyì)是结束金朝与南宋军事冲突的协议。它还合法地划定了两国的边界,并迫使宋朝放弃对秦岭淮河线以北的原领土的所有主张,其中包括原首都开封。签订条约后,宋高宗处死岳飞。

1141年签订条约,南宋同意每年向金进贡25万两、25万包丝绸(至1164年)。该条约于 1142 年 10 月 11 日正式批准,当时一位晋国使者访问了宋朝。该条约将南宋沦为晋朝的准贡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