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容的专利,提供有限的崇拜自由,在哈布斯堡王朝中得到批准。
宽容专利(德语:Toleranzpatent)是哈布斯堡皇帝约瑟夫二世于 1781 年 10 月 13 日颁布的宽容法令。作为约瑟芬主义改革的一部分,该专利将宗教自由扩展到生活在哈布斯堡王朝王室领土上的非天主教徒基督徒,包括路德宗、加尔文宗和东正教。具体来说,这些少数信仰的成员现在被合法地允许在秘密教堂举行“私人宗教活动”。在反宗教改革之后,该专利第一次保证了福音派路德会和奥地利改革宗教会的宗教活动。尽管如此,敬拜受到严格管制,婚礼仪式仍保留给天主教会,弟兄们的团结仍然受到压制。与 100 年前承认的关节式教堂类似,新教徒只被允许建造“祈祷之家”(Bethäuser),这在任何方面都不应类似于教堂建筑。在许多哈布斯堡地区,特别是在上奥地利、施蒂里亚和克恩顿的“世袭之地”,新教教区迅速发展,强烈依赖隐匿的新教传统。该专利还规范了混合信仰的婚姻,预示着 1783 年将发布的婚姻专利旨在将婚姻置于民事而非教会法之下。在允许宗教之间的婚姻中,如果父亲是天主教徒,则所有孩子都必须作为天主教徒抚养,而如果母亲是天主教徒,则只有女儿必须按照天主教徒的身份抚养。该专利之后是 1782 年的《犹太人宽容法令》。该法令扩大了犹太人从事所有商业部门的自由,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犹太人被要求创建德语小学或将他们的孩子送到基督教学校(犹太学校以前除了数学之外还教孩子们读写希伯来语。)该专利还允许犹太人上公立中学。宽容法令颁布后不久颁布的一系列法律废除了犹太社区的自治权,这些社区以前拥有自己的法院、慈善机构、内部税收和学校系统;要求犹太人获得姓氏;让犹太人接受征兵;并要求拉比候选人接受世俗教育。
1781 年的专利最初被称为“平等自由的神圣发送”,但被君主的顾问进一步搁置。 1848 年革命后,对建造教堂的限制被废除。直到 1861 年奥地利皇帝弗朗茨约瑟夫一世颁布新教专利,新教教会才获得同等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