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伦敦交换了第一个伦敦海军条约的批准书,该条约于 4 月签署,修改了 1925 年华盛顿海军条约和军备限制条约的修改条款,立即生效,进一步限制了其五个签署国之间昂贵的海军军备竞赛。
华盛顿海军条约,也称为五国条约,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主要盟国于 1922 年签署的条约,同意通过限制海军建设来防止军备竞赛。它是在 1921 年 11 月至 1922 年 2 月在华盛顿特区举行的华盛顿海军会议上商定的,由英国、美国、法国、意大利和日本政府签署。它限制了签署方建造战列舰、战列巡洋舰和航空母舰。包括巡洋舰、驱逐舰和潜艇在内的其他类型军舰的数量不受条约限制,但这些舰艇的排水量均限制在 10,000 吨。
该条约于 1922 年 2 月 6 日缔结。该条约的批准书于 1923 年 8 月 17 日在华盛顿交换,并于 1924 年 4 月 16 日在国际联盟条约汇编中登记。后来的海军军备限制会议寻求额外的限制军舰建造。华盛顿海军条约的条款被 1930 年的伦敦海军条约和 1936 年的第二次伦敦海军条约修改。到 1930 年代中期,日本和意大利放弃了这些条约,而德国则放弃了限制其海军的凡尔赛条约.对其他签署国来说,限制海军军备变得越来越困难。
《伦敦海军条约》,正式名称为《限制和削减海军军备条约》,是英国、日本、法国、意大利和美国于 1930 年 4 月 22 日签署的一项协议。 1922 年的《华盛顿海军条约》为每个国家的水面战舰设定了吨位限制,新协议规范了潜艇战,进一步控制了巡洋舰和驱逐舰,并限制了海军造船。
1930 年 10 月 27 日在伦敦交换了批准书,该条约于同一天生效,但基本上无效。该条约于 1931 年 2 月 6 日在国际联盟条约汇编中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