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法国宪法获得通过。

现行的法国宪法于 1958 年 10 月 4 日通过。它通常被称为第五共和国宪法,它取代了 1946 年第四共和国宪法,但根据宪法委员会 1971 年 7 月的决定的序言除外。现行宪法将政教分离、民主、社会福利和不可分割性作为法国国家的核心原则。戴高乐是引入新宪法和建立第五共和国的主要推动力,而文本由米歇尔·德布雷。从那时起,到 2008 年,宪法已经修改了 24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