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里德,澳大利亚会计师和政治家,澳大利亚第四任总理(生于 1845 年)
乔治·休斯顿·里德爵士(Sir George Houston Reid,1845 年 2 月 25 日至 1918 年 9 月 12 日)是一位澳大利亚政治家,曾于 1904 年至 1905 年担任澳大利亚第四任总理,曾于 1894 年至 1899 年担任新南威尔士州州长。他领导了里德政府1891年至1908年自由贸易党。里德出生于苏格兰伦弗鲁郡的约翰斯通。他很小的时候就和家人移民到了澳大利亚。他们最初定居在墨尔本,但在 Reid 13 岁时搬到了悉尼,那时他离开学校并开始当文员。后来他加入了新南威尔士州的公务员队伍,并晋升为司法部长。里德也是一位公共知识分子,出版了几部捍卫自由主义和自由贸易的著作。 1876年开始学习法律,1879年考取律师资格。1880年辞去公务员职务竞选议会,赢得新南威尔士州立法议会选举。
从 1883 年到 1884 年,里德在亚历山大·斯图亚特政府中担任公共教育部长。他于 1887 年加入亨利·帕克斯的自由贸易党,但因个人敌意拒绝在帕克斯政府任职。 When Parkes resigned as party leader in 1891, Reid was elected in his place.他在 1894 年大选后成为总理,并在任仅五年多。尽管从未赢得多数政府,但里德还是通过了多项有关公务员制度和公共财政的国内改革。他是联邦的倡导者,并在起草新宪法中发挥了作用,在那里他被称为是殖民地利益的坚定捍卫者。 In 1901, he was elected to the new federal parliament representing the Division of East Sydney.
里德在联邦后保留了自由贸易党的领导权,因此成为澳大利亚第一位反对党领袖。最初几年,保护主义党在工党的支持下执政。 1904 年 4 月,阿尔弗雷德·迪肯的保护主义少数派政府垮台,工党的克里斯·沃森 (Chris Watson) 短暂继任,后者被证明无法执政并在四个月后辞职。结果,里德于 1904 年 8 月成为总理,领导又一个少数派政府。他的内阁中有四名保护主义者,但在他的政府于 1905 年 7 月被推翻之前未能取得多大成就。一个值得注意的例外是通过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联邦调解与仲裁法》,该法案涉及劳资关系。
在 1906 年的选举中,里德在众议院获得了最多票数和最多平等席位,但远未获得多数席位,无法组建政府。在反对成立英联邦自由党(与保护主义者合并)后,他于 1908 年辞去党领袖职务。里德于 1910 年接受任命为澳大利亚首位驻英国高级专员,并一直担任该职位至 1916 年。随后他赢得了英国下议院的选举,直至两年后突然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