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008 年的金融危机:北岩银行经历了 150 年来英国的第一次银行挤兑。
2008 年的金融危机或全球金融危机 (GFC) 是发生在 21 世纪初的一场严重的全球经济危机。这是自大萧条(1929 年)以来最严重的金融危机。针对低收入购房者的掠夺性贷款、全球金融机构的过度冒险以及美国房地产泡沫的破裂最终导致了一场“完美风暴”。与美国房地产相关的抵押贷款支持证券 (MBS) 以及与这些 MBS 相关的庞大衍生品网络的价值暴跌。全球金融机构遭受重创,以2008年9月15日雷曼兄弟破产和随之而来的国际银行业危机达到高潮。金融危机的先决条件复杂多因。近二十年前,美国国会通过了鼓励为经济适用房融资的立法。 1999 年,Glass-Steagall 立法的部分内容被废除,允许金融机构交叉授粉其商业(规避风险)和投资(寻求风险)业务。可以说,造成金融崩溃所需条件的最大因素是掠夺性金融产品的快速发展,这些产品针对主要属于少数族裔的低收入、低信息购房者。这种市场发展没有受到监管机构的关注,因此让美国政府措手不及。危机爆发后,各国政府部署了对金融机构的大规模救助以及其他姑息性货币和财政政策,以防止全球金融体系崩溃。这场危机引发了大萧条,导致失业率和自杀率上升,以及机构信任和生育率下降,以及其他指标。经济衰退是欧洲债务危机的重要前提。
2010年,美国颁布了《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以应对危机,“促进美国金融稳定”。巴塞尔协议 III 的资本和流动性标准也被世界各国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