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tsy Mink,美国律师和政治家(生于 1927 年)
Patsy Matsu Mink(née Takemoto;1927 年 12 月 6 日 - 2002 年 9 月 28 日)是来自美国夏威夷州的美国律师和政治家。 Mink 是第三代日裔美国人,在毛伊岛出生和长大。 1944 年作为毛伊岛高中班的致辞代表毕业后,她在夏威夷大学马诺阿分校学习了两年,随后进入内布拉斯加大学,在那里她经历了种族主义并努力消除种族隔离政策。在疾病迫使她回到夏威夷完成学业后,她申请了 12 所医学院继续深造,但都被拒绝了。在雇主的建议下,她选择了学习法律,并于 1948 年被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录取。在大学期间,她遇到并嫁给了研究生约翰·弗朗西斯·明克。 1951 年毕业时,Patsy Mink 找不到工作,1952 年他们的女儿出生后,这对夫妇搬到了夏威夷。
当她因婚后失去夏威夷领土居住权而被拒绝参加律师考试时,明克对性别歧视法规提出了质疑。虽然她获得了参加考试的权利并通过了考试,但由于她已婚并有孩子,她无法找到公共或私人工作。 1953 年,明克的父亲帮助她开设了自己的诊所,大约在同一时间,她成为了民主党的一员。为了通过立法改变歧视性习俗,她于 1955 年担任夏威夷领土立法机构的律师。次年,她竞选领土众议院的席位。赢得竞选,她成为第一位在领土众议院任职的日裔美国女性,两年后,当她赢得上议院竞选时,成为第一位在领土参议院任职的女性。 1960 年,明克在洛杉矶举行的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言支持民权纲领时,引起了全国的关注。
1964 年,明克竞选联邦公职,并赢得了美国众议院的席位。 She was the first woman of color and the first Asian-American woman elected to Congress, and also the first woman elected to Congress from the state of Hawaii.她总共任职 12 个任期(24 年),分别在 1965-77 年代表夏威夷的一般国会选区和 1990-2002 年代表第二个国会选区。在 1960 年代后期在国会期间,她根据《幼儿教育法》提出了第一个综合性倡议,其中包括第一个联邦儿童保育法案,并参与了 1965 年的《中小学教育法》。1970 年,她成为第一人以歧视妇女为由反对最高法院提名人。 Mink 发起了一场诉讼,导致 1971 年根据《信息自由法》对总统权力进行了重大改变。1972 年,她与人合着了《高等教育法》第九条修正案,后来更名为《Patsy T. Mink 教育机会平等法》 2002 年。
明克是第一位寻求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的东亚裔美国女性。她参加了 1972 年的选举,作为反战候选人进入俄勒冈州初选。从 1977 年到 1979 年,她担任负责海洋和国际环境与科学事务的联邦助理国务卿。从 1980 年到 1982 年,明克担任美国民主行动组织主席,然后回到檀香山,在那里她被选入檀香山市Council, which she chaired until 1985. In 1990, she was again elected to the U.S. House, serving until her death in 2002. During her second six terms in office, she continued to work on legislation of importance to women, children, immigrants,和少数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