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林登·约翰逊 (Lyndon B. Johnson) 签署了《国家交通和机动车辆安全法》。

美国于 1966 年颁布了《国家交通和机动车辆安全法》,授权联邦政府制定和管理机动车辆和道路交通安全的新安全标准。该法案是第一个强制性的机动车辆联邦安全标准。该法案创建了国家公路安全局(现为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该法案是政府在道路上遇难人数增加 6 倍且车辆数量减少之后,为应对道路上不断增加的汽车数量和相关的死亡和受伤而采取的多项举措之一。自 1925 年以来增长了 11 倍。美国因机动车碰撞而导致的死亡率下降代表了公共卫生对 20 世纪重大技术进步——美国机动化的成功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