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 年宪法(奥斯曼土耳其语:Tekilt- Esasiye Kanunu;土耳其语:1921 Trk Anayasas)是 1921 年至 1924 年短暂时期内土耳其的基本法。现代土耳其国家的第一部宪法,由大国民政府批准1921 年 1 月的土耳其议会。这是一份简单的文件,仅包含 23 篇短文。 1923年10月修改宪法,宣布土耳其为共和国。次年 4 月,宪法被一份全新的文件《1924 年宪法》所取代。
土耳其大国民议会(土耳其语:Türkiye Büyük Millet Meclisi),通常简称为 TBMM 或议会(土耳其语:Meclis 或 Parlamento),是土耳其一院制立法机构。它是土耳其宪法赋予立法特权的唯一机构。它于 1920 年 4 月 23 日在全国运动期间在安卡拉成立。这部宪法于 1920 年 5 月成立了被称为土耳其第一届执行部长(承诺副委员会)的前政府。议会是土耳其共和国第一任总统马雷萨尔·穆斯塔法·凯末尔·阿塔图尔克及其同事建立奥斯曼帝国残余的一个新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