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国民议会于 1937 年宣布了公民投票,将决定妇女是否应该获得选举权。多个妇女运动始于 1910 年,这导致了 1937 年的公民投票,妇女投票赞成或反对妇女的选举权。菲律宾妇女在 1900 年代初期努力动员和争取妇女选举权,并在 500,000 票中的 447,725 票确认拥有妇女投票权后获得胜利。这将破坏家庭团结,减少家庭中丈夫或男方的权力。在全民投票之前,选民投票批准了新的菲律宾宪法。大约 1,213,934 名选民投票赞成新宪法,而 42,690 名选民投票反对。新宪法包含一项将选举权扩大到妇女的机制的规定,也是现代批准的最短的宪法。这部新宪法只包含少数17条。在妇女获得选举权之前,她们在那个时期没有任何合法权利。即使得到丈夫的适当同意,妇女仍然无法获得任何合法权利。总督德怀特·戴维斯 (Dwight F. Davis) 规定女性在财产处置方面拥有一些合法权利是合法的。这允许女性在婚姻中拥有私人物品。 1937 年 4 月 30 日举行的特别公民投票解决了菲律宾妇女选举权问题。90% 的选民支持这项措施。
菲律宾联邦(西班牙语:Commonwealth de Filipinas 或 Mancomunidad de Filipinas;他加禄语:Kómonwélt ng Pilipinas 或 Malasariling Pámahalaán ng Pilipinas)是从 1935 年到 1946 年统治菲律宾的行政机构,除了在第二世界的流放时期1942 年至 1945 年日本占领该国时的战争。它是根据泰丁斯-麦克杜菲法案建立的,以取代美国属地政府岛国政府。英联邦被设计为一个过渡政府,为该国全面实现独立做准备。它的外交事务仍然由美国管理。在其存在的十多年中,英联邦拥有强大的行政和最高法院。它的立法机关由国民党主导,起初是一院制的,但后来是两院制的。 1937 年,政府选择他加禄语——马尼拉及其周边省份的语言——作为国家语言的基础,尽管它的使用要经过很多年才能普及。妇女选举权获得通过,经济恢复到 1942 年日本占领前的大萧条前水平。
1946 年,英联邦解体,菲律宾根据 1935 年宪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要求拥有全部主权。
1937年4月, 30
菲律宾联邦就是否应扩大其选举权为菲律宾妇女举行公民投票;超过 90% 的人会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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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发生的事件
- 231月
列昂·托洛茨基
对反苏托洛茨基主义中心的审判看到十七名中层共产党人被指控同情列昂托洛茨基并密谋推翻约瑟夫斯大林的政权。 - 2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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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司法程序改革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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