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斯陆协议是以色列政府和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巴解组织)之间的两项协议:1993 年在华盛顿特区签署的奥斯陆 I 协议;以及 1995 年在埃及塔巴签署的《奥斯陆 II 协定》。《奥斯陆协定》标志着奥斯陆进程的开始,这是一个旨在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第 242 和 338 号决议达成和平条约并履行“巴勒斯坦人民的自决权。”奥斯陆进程是在奥斯陆秘密谈判后开始的,巴解组织承认以色列国,以色列承认巴解组织是巴勒斯坦人民的代表和谈判伙伴。
奥斯陆协定创建了一个巴勒斯坦权力机构,其任务是对西岸和加沙地带的部分地区进行有限的自治;并承认巴解组织是以色列在关于剩余问题的永久地位谈判中的合作伙伴。最重要的问题涉及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边界、以色列定居点、耶路撒冷的地位、以色列承认巴勒斯坦自治后以色列在剩余领土上的军事存在和控制,以及巴勒斯坦人的回归权。然而,奥斯陆协定并没有建立一个巴勒斯坦国。该协定遭到大部分巴勒斯坦人的强烈反对。哲学家爱德华·赛义德(Edward Said)将它们描述为“巴勒斯坦凡尔赛宫”。
19938月,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