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的副法官是美国最高法院的任何成员,除了美国首席大法官。根据 1869 年《司法法》的规定,副法官人数为 8 人。美国宪法第 II 条第 2 款第 2 条授予总统全权提名,并征得建议和同意(确认)参议院,任命最高法院法官。宪法第 III 条第 1 款有效地授予大法官和所有其他联邦法官终身任期,只有在大法官去世、退休、辞职或因弹劾而被免职时才结束。每位最高法院大法官都有一票在决定它面前辩论的案件时,首席大法官的票数不超过任何其他大法官的票数;然而,首席大法官在大法官之间主导了案件的讨论。此外,首席大法官以多数决定谁撰写法院意见;否则,多数派的高级法官会指定书面决定。首席大法官还负有其他大法官没有的某些行政职责,而且薪酬略高(截至 2022 年,每年为 286,700 美元,而副法官每年为 274,200 美元)。副法官的资历按其各自委员会的日期顺序排列熊,虽然首席大法官一直被认为是最高级的大法官。如果同一天任命了两位大法官,则长者被指定为两位大法官中的高级大法官。目前,高级助理法官是克拉伦斯·托马斯。按照传统,当大法官们在开会审议最高法院审理的案件结果时,大法官们会按照资历顺序陈述自己的观点。高级助理法官还负责在首席法官无法履行职责或该职位空缺时履行其职责。从历史上看,助理法官在法庭意见和其他著作中被称为“法官先生”。 1980 年,头衔缩短为“正义”,一年前桑德拉·戴·奥康纳成为第一位女性大法官。
瑟古德·马歇尔(Thurgood Marshall,1908 年 7 月 2 日 - 1993 年 1 月 24 日)是一位美国律师和民权活动家,从 1967 年 10 月到 1991 年 10 月担任美国最高法院副法官。马歇尔是该法院的第一位非裔美国法官.在他的司法服务之前,他成功地在最高法院为几个案件辩护,包括布朗诉教育委员会。
马歇尔出生于马里兰州巴尔的摩,1933 年毕业于霍华德大学法学院。他在巴尔的摩建立了私人法律事务所,之后创立了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法律辩护和教育基金,并担任执行董事。在那个职位上,他在最高法院审理了几起案件,包括 Smith v. Allwright、Shelley v. Kraemer 和 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后者认为公共教育中的种族隔离违反了平等保护条款。
1961 年,约翰·肯尼迪总统任命马歇尔为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法官。四年后,林登·约翰逊总统任命马歇尔为美国司法部长。 1967 年,约翰逊成功提名马歇尔接替即将退休的大法官汤姆·克拉克 (Tom C. Clark) 担任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马歇尔于 1991 年在乔治·H·W·布什总统执政期间退休,由克拉伦斯·托马斯继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