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国是英联邦时期(或者,对君主主义者来说,是过渡时期),在此期间,英格兰和威尔士、苏格兰、爱尔兰和英国的海外属地由一个共和国的保护者统治。保护国始于 1653 年,当时 Rump 议会和随后的 Barebone 议会解散,允许奥利弗·克伦威尔根据政府文书的条款被任命为联邦保护人。 1659 年,保护国议会被安全委员会解散,因为理查德·克伦威尔(Richard Cromwell)接替他的父亲担任保护国勋爵(Lord Protector),无法控制议会和军队。这标志着保护国的结束,并开始了第二阶段的统治,由 Rump 议会作为立法机构和国务委员会作为行政机构。
Interregnum(拉丁文字面意思是“在位之间”)是从 1649 年 1 月 30 日查理一世被处决到 1660 年 5 月 29 日他的儿子查理二世抵达伦敦之间的时期,这标志着复兴的开始。在空位期间,英格兰处于各种形式的共和政府之下(参见英联邦;本文描述了空位的其他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