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措施法》(法语:Loi sur les mesures de guerre;5 George V,第 2 章)是加拿大议会的一项法规,规定了宣战、入侵或起义,以及紧急措施的类型从而可以采取。该法案在加拿大历史上三度生效: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和 1970 年十月危机期间。
该法案因其暂停公民自由和个人自由而受到质疑,其中仅包括在加拿大第一次全国拘留行动 19141920、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日本加拿大拘留和十月危机期间的乌克兰人和其他欧洲人。 1988 年,它被《紧急情况法》废除并取而代之。
《加拿大防卫条例》是 1939 年 9 月 3 日,即加拿大加入二战前一周,根据《战争措施法》实施的一系列紧急措施。
法规允许的极端安全措施包括放弃人身保护和审判权、拘禁、禁止某些政治和文化团体、限制言论自由,包括禁止某些出版物,以及没收财产。
条例第 21 条允许司法部长不经指控拘留任何可能“以任何方式损害公共安全或国家安全”的人。条例被用来拘禁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反对者,特别是法西斯分子像 Adrien Arcand)和共产主义者(包括 Jacob Penner、Bruce Magnuson 和 Tom McEwen)以及像魁北克民族主义者和蒙特利尔市长 Camillien Houde 这样的征兵反对者。根据规定,日裔加拿大人在战争期间被拘留,财产被没收。德裔加拿大人被要求在该州登记,一些德裔和意大利裔加拿大人被拘留。该条例还被用于在 1940 年取缔加拿大共产党及其几个同盟组织,例如青年共产主义联盟、和平与民主联盟、乌克兰劳工农民圣殿协会、加拿大芬兰组织、俄罗斯工人和农民俱乐部、波兰人民协会和克罗地亚文化协会、匈牙利工人俱乐部和加拿大乌克兰青年联合会。各种法西斯团体也被取缔,例如加拿大国家社会主义团结党和加拿大法西斯联盟。查尔斯米勒德等非共产主义劳工领袖也被拘留。
一些著名的共产党员被拘留到 1942 年,也就是苏联加入同盟国的第二年。 Adrien Arcand 和 John Ross Taylor 等法西斯领导人在战争期间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