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uverneur Morris,美国律师、政治家和外交官,美国驻法国大使(卒于 1816 年)
Gouverneur Morris(gʌ-vər-NEER MOR-ris;1752 年 1 月 31 日 - 1816 年 11 月 6 日)是美国政治家,美国的开国元勋,也是《邦联条例》和美国宪法的签署人。他撰写了美国宪法的序言,被称为“宪法的执笔人”。虽然大多数美国人仍然认为自己是各自州的公民,但莫里斯提出了成为单一州联盟公民的想法。在出席制宪会议的人中,他也是最直言不讳地反对奴隶制的人之一。从 1800 年到 1803 年,他在美国参议院代表纽约。
莫里斯出生在现在纽约市的一个富裕的地主家庭。在进入国王学院(现为哥伦比亚学院)后,他在威廉史密斯法官的指导下学习法律,并获得了律师资格。 He was elected to the New York Provincial Congress before serving in the Continental Congress.在连任国会议员失败后,他搬到费城并成为助理美国财政总监。他代表宾夕法尼亚州参加了 1787 年的制宪会议,在会上他主张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政府。他曾在起草美国宪法最终草案的委员会任职。
宪法批准后,莫里斯出任驻法国全权公使。他批评了法国大革命和玛丽·安托瓦内特的处决。莫里斯于1798年返回美国,并于1800年赢得了参议院的选举。与联邦党关的联盟,他于1803年失去了重选手。离开参议院后,他担任Erie Canal委员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