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D(以摩尔斯电码传输)是无线电使用的首批遇险信号之一。 1904 年 1 月 7 日,马可尼国际海洋通信公司发布了“第 57 号通告”,其中规定,对于公司的设施,从 1904 年 2 月 1 日开始,“遇险或以任何方式需要帮助的船舶发出的呼叫应为‘C Q D’ ”。
求救信号,也称为求救呼叫,是国际公认的寻求帮助的手段。遇险信号是通过发射无线电信号、显示视觉上可观察到的物品或照明、或从远处发出声音来传达的。
遇险信号表明一个人或一群人、船舶、飞机或其他车辆受到严重或迫在眉睫的危险的威胁,需要立即援助。: PCG D-3 在其他情况下使用遇险信号可能违反当地或国际法律。紧急信号可用于在不太危急的情况下请求帮助。
为了使遇险信号最有效,必须传达两个参数:
警报或通知正在进行中的紧急情况
遇险方的位置或位置(或定位或精确定位)。例如,单个空中照明弹向观察员发出警报,在地平线上的照明弹瞄准的大致方向某处存在遇险船只,但在一分钟内或较少的。手持照明弹燃烧三分钟,可用于更精确地定位或精确定位陷入困境的一方的确切位置或位置。 EPIRB 既通知或警告当局,同时提供位置指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