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7 年 7 月 13 日颁布的《西北法令》(正式为美国领土政府的法令,俄亥俄河西北部,也称为 1787 年法令)是美国国会的一项有机法案。美国联邦。它创建了西北地区,这是新国家第一个有组织的合并领土,从阿巴拉契亚山脉以外的土地,北至英属北美和五大湖之间,南至俄亥俄河。密西西比河上游形成了领土的西部边界。宾夕法尼亚州是东部边界。
在正式结束美国独立战争的 1783 年巴黎条约中,英国将该地区让给了美国。然而,联邦议会在获得对土地的控制权方面面临许多问题,例如美国定居者未经批准进入俄亥俄河谷;与该地区土著人民的暴力对抗;英国军队的持续存在,继续占领该地区的堡垒;和一个空的美国国库。该法令取代了 1784 年的《土地法令》和 1785 年的《土地法令》,后者宣布有朝一日将在该地区成立,后者描述了联邦议会如何将土地出售给普通公民。 1787 年的法令旨在作为该地区发展和定居的蓝图,但缺乏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来实施。随着 1789 年美国联邦政府的成立,这一需求很快得到了解决。第一届国会重申了 1787 年的法令,并稍作修改,用 1789 年的西北法令对其进行了更新。被认为是联邦国会最重要的立法法案之一,它开创了联邦政府拥有主权并随着新州的加入而向西扩张的先例,而不是随着现有州的扩张及其根据《邦联条例》确立的主权。它还为美国公共领域的土地设立了立法先例。美国最高法院在 Strader v. Graham 案中承认 1789 年《西北法令》在适用的西北地区内的权威性是符合宪法的,但它并没有将该法令扩展到涵盖各州,一旦它们被接纳为联邦。
该地区禁止奴隶制的实际效果是,将俄亥俄河确立为从阿巴拉契亚山脉到密西西比河的奴隶州和自由州之间的地理分界线,这是梅森迪克森线的延伸。它还为 19 世纪美国内战之前的奴隶制联邦政治冲突奠定了基础。
大陆会议是一系列立法机构,具有一些行政职能,适用于英国在北美的 13 个殖民地,以及在美国革命之前、期间和之后新宣布的美国。 “大陆会议”一词最具体地指 1774-1781 年的第一次和第二次国会,也可以指 1781-1789 年的联邦大会,它作为美国的第一个国民政府运作,直到在美国宪法。因此,该术语涵盖了 1774 年至 1789 年间会面的十三个殖民地和新美国的三个国会机构。
1774 年召开了第一届大陆会议,以应对殖民地之间日益紧张的局势,最终导致英国议会通过了“不可容忍法案”。它开会了大约六周,试图修复英国与殖民地之间的紧张关系,同时维护殖民者的权利。第二次大陆会议于 1775 年召开,以应对马萨诸塞州爆发的敌对行动。会议后不久,第二届国会向乔治三世国王发出橄榄枝请愿书,同时还选择乔治华盛顿为新大陆军的负责人。在和平没有到来之后,同一个国会于 1776 年 7 月起草并通过了《独立宣言》,宣布前殖民地现在是独立的主权国家。
在独立战争的大部分时间里,第二届大陆会议都是美国的临时政府。 1781 年 3 月,美国的第一个政府框架《邦联条例》生效,当时该机构成为邦联代表大会。这个一院制的管理机构在 1789 年解散之前将召开八次会议,当时根据美国新宪法的第一届美国国会接管了作为国家政府立法部门的角色。
第一次和第二次大陆会议都在费城召开,尽管在独立战争期间这座城市被占领,第二次大陆会议被迫在其他地方举行了一段时间。联邦议会也在费城成立,后来搬到纽约市,从 1785 年开始短暂成为美国首都。
今天关于这些大会日常活动的大部分信息来自所有三个大会的秘书查尔斯·汤姆森(Charles Thomson)保存的期刊。同时印刷的大陆会议文件包含正式的国会文件、信件、条约、报告和记录。大陆和联邦议会的代表在议事机构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在他们的殖民地议会中累积了近 500 年的经验,其中有十几个人曾担任过议会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