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爱尔兰议会是联合王国政府于 1973 年 5 月 3 日成立的立法议会,旨在通过由工会主义者和民族主义者组成的权力共享的北爱尔兰行政机构来恢复北爱尔兰的权力下放政府。它被 1974 年的北爱尔兰法案废除。
选举于 1973 年 6 月 28 日举行。1973 年的《1973 年北爱尔兰宪法法案》于 1973 年 7 月 18 日获得皇家批准,废除了暂停的北爱尔兰议会和总督职位,并规定由一名行政长官组成的权力下放政府大会。
108 名成员通过单一可转让投票从北爱尔兰的 18 个威斯敏斯特选区选出,每个选区有 5 到 8 个席位,具体取决于其人口。
议会于 1973 年 7 月 31 日举行第一次会议。根据向阳代尔协议,自 1974 年 1 月 1 日起成立了权力分享执行机构。在遭到阿尔斯特工会党 (UUP) 和阿尔斯特工人委员会内部的反对后,该提案遭到罢工1974 年 5 月 28 日,当布赖恩·福克纳 (Brian Faulkner) 辞去首席执行官一职时,全爱尔兰议会的行政和议会瓦解。
1973年6月,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