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是中华民国(台湾)的一院制立法机关,位于台北。在 1991 年宪法修正案之前,立法院与国民议会(选举团)和控制院(上院)根据 1947 年的原宪法组成了三院制议会。
立法院原设在南京,由113名立法委员组成,由自由区人民通过平行投票制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此前,立法院有759名议员,分别代表各省、直辖市、西藏、外蒙等职业)。与其他国家的议会或代表大会一样,立法院负责通过立法,然后将其送交总统签署。由于这些相似之处,人们也将立法院称为“议会”(国会;Guóhuì;Kok-hōe)。
根据目前修改后的宪法,根据三权分立,立法院作为唯一的议会机构,也拥有启动若干宪法程序的权力,包括启动宪法修正案(然后由全民公投决定),总统(然后由罢免投票决定)和弹劾总统(然后由宪法法院判决)。
1948年5月, 18
中华民国第一立法院在南京正式召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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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8年发生的事件
- 34月
马歇尔计划
美国总统哈里·S·杜鲁门签署马歇尔计划,授权向 16 个国家提供 50 亿美元的援助。 - 145月
1948 年阿以战争
以色列宣布独立,成立临时政府。宣布后,以色列立即遭到邻国阿拉伯国家的袭击,引发了 1948 年的阿以战争。 - 155月
1948 年阿以战争
在英国对巴勒斯坦的托管到期后,埃及王国、外约旦、黎巴嫩、叙利亚、伊拉克和沙特阿拉伯入侵以色列,从而开始了 1948 年的阿以战争。 - 167月
1948 年阿以战争
在象征性的抵抗之后,被基督徒尊为耶稣故乡的拿撒勒市在 1948 年阿以战争的德克尔行动中向以色列军队投降。 - 38月
阿尔杰希斯
Whittaker Chambers 指责 Alger Hiss 是共产主义者和苏联的间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