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5月, 5
西德获得完全主权。
主权是个人意识、社会结构或领土内的决定性权威。主权需要国家内部的等级制度,以及国家的外部自治。在任何国家,为了制定法律或改变现有法律,将主权分配给对他人拥有最终权力的个人、团体或机构。在政治理论中,主权是一个实质性术语,表示对某个政体的最高合法权威。在国际法中,主权是一国行使权力。法理上的主权是指这样做的合法权利;事实上的主权是指这样做的事实能力。如果法律上和事实上的主权存在于关注的地点和时间并存在于同一个组织内,这可能会成为一个特别关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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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发生的事件
- 71月
大都会歌剧院
女低音玛丽安安德森成为第一位在大都会歌剧院演出朱塞佩威尔第的“假面舞会”的有色人种。 - 132月
死海古卷
以色列获得了七本死海古卷中的四本。 - 182月
内华达试验场
茶壶行动:茶壶试射“黄蜂”在内华达试验场成功引爆,当量达 1.2 千吨。黄蜂是茶壶系列十四张照片中的第一张。 - 145月
华沙条约
冷战:包括苏联在内的八个共产主义集团国家签署了一项名为《华沙条约》的共同防御条约。 - 2310月
越南国情公投,1955
吴廷琰总理在全民公决中击败前皇帝保大帝,成立越南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