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华法案》是美国总统切斯特·亚瑟于 1882 年 5 月 6 日签署的一项联邦法律,禁止所有华工移民。在 1875 年禁止中国妇女移民美国的早期佩奇法案的基础上,《排华法案》是有史以来唯一禁止特定种族或民族群体的所有成员移民美国的法律。该法出台之前,反华情绪和反华暴力行为日益高涨,以及针对中国移民的各种政策。该法案遵循 1880 年的安吉尔条约,这是对 1868 年美中伯林盖姆条约的一系列修订,允许美国暂停中国移民。该法案最初打算持续 10 年,但在 1892 年通过《吉尔里法案》进行了更新和加强,并于 1902 年成为永久性法案。这些法律试图在 10 年内阻止所有中国移民进入美国,但外交官、教师除外、学生、商人和旅行者。他们被广泛规避。该法律一直有效,直到 1943 年马格努森法案通过,该法案废除了这一排除,每年允许 105 名中国移民进入美国。后来,随着 1952 年《移民和国籍法》的通过,中国移民增加了,该法废除了直接的种族障碍,后来又通过了 1965 年的《移民和国籍法》,该法废除了国家起源公式。
美国国会是美国联邦政府的立法机构。它是两院制的,由下半身为众议院和上半身为参议院组成。国会在华盛顿特区的美国国会大厦举行会议。参议员和众议员均通过直接选举产生,但参议院的空缺可由州长任命填补。国会有 535 名投票成员:100 名参议员和 435 名代表。美国副总统只有在参议员平分的情况下才能在参议院投票。众议院有六名无投票权的议员。目前,国会每届任期两年,从隔年一月开始。选举在每个偶数年的选举日举行。众议院议员由国会选举产生,任期两年。 1929 年的《重新分配法案》规定,他们在单一成员选区或选区中由得票最多者选举产生,并且国会选区每十年使用美国人口普查结果按人口分配给各州,前提是每个州都有至少一名国会代表。每位参议员都是在本州选举产生的,任期六年,任期交错,因此每两年约有三分之一的参议院议员参加选举。每个州,无论人口或大小,都有两名参议员,因此目前,50 个州有 100 名参议员。
美国宪法第一条要求国会议员必须年满 25 岁(众议院)或至少 30 岁(参议院),已成为美国公民七年(众议院)或九年(参议院)年,并成为他们所代表的州的居民。两院议员可无限次竞选连任。
国会由美国宪法创立,于 1789 年首次召开会议,取代了联邦国会的立法职能。尽管没有法律规定,但实际上自 19 世纪以来,国会议员通常隶属于两大政党之一,即民主党或共和党,很少有第三方或无党派的独立人士。在后者的情况下,不隶属于政党并不意味着这些成员无法与政党成员进行核心会议。成员也可以随时更换政党,尽管这种情况很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