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地区法院是美国联邦司法机构的审判法院。每个联邦司法辖区都有一个地方法院,每个辖区覆盖美国的一个州,或者在某些情况下,覆盖一个州的一部分。每个地区法院至少有一个法院,许多地区有不止一个。地区法院的裁决可向其所在巡回法院的美国上诉法院提出上诉,但某些特殊案件可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或直接向美国最高法院上诉。
地区法院是法院、衡平法院和海事法院,可以审理民事和刑事案件。但与美国州法院不同的是,联邦地区法院是有限管辖法院,只能审理涉及不同州居民之间的纠纷、联邦法律问题或联邦犯罪的案件。
与根据宪法第三条设立的美国最高法院不同,地区法院是由国会根据 1789 年的司法法案设立的。根本没有宪法要求地区法院存在。事实上,在宪法获得批准后,一些反对强大的联邦司法机构的人敦促,在联邦直接控制的司法管辖区之外,如华盛顿特区和其他地区,联邦法院系统仅限于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将审理上诉来自州法院。然而,这种观点并没有占上风,第一届国会创建了今天仍然存在的地区法院系统。该法案首次通过时,当时已批准宪法的 11 个州中设立了 13 个区。当北卡罗来纳州和罗德岛州投票批准时,为它们各自创建了一个区,使区数达到 15 个。
50个州共有89个区,包括领地在内的共94个区。每个州、哥伦比亚特区和波多黎各至少有一个司法区。关岛、北马里亚纳群岛和美属维尔京群岛的领土(岛屿地区)各有一个领土法院;这些法院被称为“地区法院”,行使与地区法院相同的管辖权,但与地区法院的不同之处在于,地区法院是第四条法院,法官任期十年,而不是第三条法院法官的终身任期,例如地区法院的法官。美属萨摩亚没有地区法院或联邦领土法院,因此那里的联邦事务被发送到哥伦比亚特区或夏威夷。
美国共产党,正式名称为美利坚合众国共产党 (CPUSA),是在俄罗斯革命后美国社会党分裂后于 1919 年成立的美国共产党。美国共产党的历史是与美国劳工运动和全球共产党密切相关。由于从第一次红色恐慌开始的帕尔默突袭,该党最初在地下运作,该党在 20 世纪上半叶在美国政治中具有影响力,并在 1920 年代至 1940 年代的劳工运动中发挥了突出作用,以反对在 1931 年赞助斯科茨伯勒男孩的辩护之后,种族主义和种族隔离。在大萧条期间,其成员增加了,他们在工业组织大会中发挥了关键作用。随后,由于二战、冷战开始、第二次红色恐慌和麦卡锡主义的影响等事件,CPUSA 衰落了。它对马歇尔计划和杜鲁门主义的反对不受欢迎,其支持的候选人亨利·A·华莱士在 1948 年的总统选举中表现不佳。在 1960 年代,它对苏联的支持日益疏远它与美国左翼的其余部分。CPUSA 从苏联获得了大量资金,并制定了与莫斯科相匹配的公共立场。 CPUSA 还使用秘密装置协助苏联人在美国开展情报活动,并利用前线组织网络来塑造舆论。 CPUSA 反对苏联的公开和改革,因此苏联共产党的主要资助于 1989 年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