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 年纽埃宪法法案的附表构成纽埃宪法。它规定了政府行政部门、立法部门和司法部门的组成。 1974 年纽埃宪法法案是纽埃的最高法律;任何其他与 1974 年纽埃宪法法案不一致的纽埃法律将被视为无效。
它于 1974 年由新西兰议会批准,每年 10 月 19 日的“宪法日”庆祝纽埃独立。纽埃的自治之路始于联合国非殖民化委员会向新西兰施加压力,要求纽埃决定纽埃想要什么样的地位。纽埃人民在 1974 年投票选择自治选项作为纽埃的最佳方向。纽埃宪法是纽埃人民实现自治愿望的法律学说。自治政府允许纽埃人领导和掌管自己的事务;这使得在政府关键职位上工作的新西兰侨民人数从 1974 年的大约 20 人减少到目前没有。
纽埃宪法要求立法议会三读获得 2/3 多数票,还需要选民 2/3 支持才能修改。有一个专责委员会一直在努力审查宪法,但进展甚微,这在处理如此复杂的文件时很正常。
1974年10月,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