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格德理事会是 506 年 9 月在西哥特王国塞普蒂马尼亚地区纳博讷以东地中海沿岸的阿加莎或阿格德举行的区域性会议,得到西哥特国王阿拉里克二世的许可。理事会在总统任期内举行阿尔勒主教凯撒留斯。 35位主教出席:
阿格德议会颁布了 47 条关于教会纪律的教规。总的来说,它的教规揭示了在从罗马加利亚纳博尼西斯省内的罗马社会秩序过渡到西哥特移民的社会秩序开始时,塞普蒂马尼亚历史地区的神职人员和平信徒的道德状况。它们对于某些早期教会机构的研究也具有一定的重要性。
它的第 7 条规定,禁止教士出售或转让他们赖以谋生的教堂的财产,这似乎是后来的受益人制度的最早迹象。在佳能 IX 中,理事会裁定,如果已婚的执事或神父希望恢复婚姻关系,则应剥夺他们所有的教会尊严和职务;然而,那些不知道这项禁令的人,如果他们将来投弃权票,可以被允许继续任职。在佳能 X 中,神职人员被禁止探访与他没有亲属关系的女性,他的房子里只能有他的母亲、姐妹、女儿或侄女。主教不得按立任何未满二十五岁的执事。为了被任命为神父或主教,一个人必须至少三十岁。如果一个年轻的已婚男子想要出家,他需要得到他妻子的同意(佳能十六世)。
表亲之间的婚姻也被禁止。
主教是宗教机构中受任命的成员,被赋予权威和监督的职位。
在传统的基督教中,主教声称使徒继承,这是可以追溯到最初的十二使徒的直接历史血统。根据教义,主教被理解为拥有耶稣基督赋予的全神职人员,因此可以任命其他神职人员,包括其他主教。一个被任命为执事、神父和主教的人被理解为持有(部长)神职人员的全部职权,基督赋予其管理、教导和圣化基督身体的责任。神父、执事和平信徒在牧灵事工中合作并协助他们的主教。
一些五旬节派教会有监督会众的主教,尽管他们不要求使徒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