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9月, 9
在加拿大,《官方语言法》生效,使整个联邦政府的法语与英语平等。
《官方语言法》(法语:Loi sur les langues officielles;通俗地称为该法案)是加拿大的一项法律,于 1969 年 9 月 9 日生效,赋予法语和英语在加拿大政府中的同等地位。这使它们成为“官方”语言,在法律上比所有其他语言具有优先地位。尽管《官方语言法》不是唯一的联邦语言法,但它是加拿大官方双语制的立法基石。它在 1988 年进行了重大修改。在加拿大政府及其控制的所有服务部门(例如法院)中,两种语言都是平等的。